在成都办理文具店营业执照,需遵循以下流程并准备相应材料:
一、办理流程
名称预先核准
准备3-5个备选名称,格式如“成都XX文具店”“成都XX文创用品经营部”等。
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或前往经营场地所在区(市)县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交核名申请,核名通过后获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提交申请材料
核名通过后,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需明确包含文具销售等),在线提交预申请。
在线预审通过后,按照预约时间前往工商局递交申请材料。
审核与登记
工商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领取营业执照
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和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或选择邮寄服务。
二、所需材料
基础材料
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港澳台/外籍人士提供相应身份证明)。
经营场所证明
自有场所:提交房产证复印件。
租用场所:提交租赁协议和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
无法提交产权证明:可提交市场主办方、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管委会、村居委会出具的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
其他材料
委托代理人办理的,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登记为家庭经营的,以主持经营者作为经营者登记,提交居民户口簿或结婚证复印件作为家庭成员亲属关系证明,同时提交其他参加经营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许可证书或批准文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