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与收条成立的前提不同:
借条是借、贷双方在设立权利义务关系时,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债权凭证。
收条是接收人收到钱款、物品后,向送交人出具的书面凭证。
借条与收条具有不同的法律性质:
借条的法律性质是在当事人之间设立了债权债务关系,对当事人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实际上是一份简化了的借款合同。
而收条则意味着一个合同的履行,当事人出具收条,意味着对方完成了一定基于法律或双方约定而所确立的义务,并不能证明当事人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
所以,在借款关系成立的情况下,出具借条与收条的意义完全不同,当事人必须加以区分,以避免不必要的纷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