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北京公司股东失联的情况,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公司注销:
1. 变更法定代表人:若公司法定代表人失联或不配合,您可以根据法定代表人任免职的相关文件,变更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新的法定代表人将负责签署《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 召开股东会决议:通过书面或报纸等方式公告,通知所有股东召开股东会,并作出符合规定的决议来成立清算组。
3. 提交注销登记申请:清算组需要向登记机关提交注销登记申请书、股东会决议、清算报告和清税证明等相关材料。若税务机关和登记机关已共享企业清税信息,则无需提交纸质清税证明文书。若领取了纸质营业执照正副本,则需缴回。
4. 公告执照或公章丢失:如果是执照丢失,需进行执照遗失公告后申请注销;如果是公章遗失,则所有股东或清算组负责人签字,非公司法人可由上级主管单位的法人签字并盖章确认,随后提交相关注销材料。
5. 合并变更与注销环节:若公司法定代表人无法提出注销申请,可以将变更法定代表人与注销两个环节合并,由股东依法成立的清算组负责人或新任法定代表人签署注销文件。
6. 分支机构注销证明:如果公司有分支机构,还需提交分支机构的注销登记证明。
本公司专注企业服务十余年。承接资金业务,资质办理。商标注册,公司注册注销,公司改制,公司外迁,公司变更代理记账等工商税务代理业务。欢迎随时联系咨询。办理建议联系我们获得新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