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境内医疗器械注册申请表
2. 资格证明: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并确保所申请产品在生产企业许可证核定的生产范围内;
3. 产品技术要求:至少包括确定技术指标或主要性能要求的依据;
4. 安全风险分析报告:按照《医疗器械风险分析》标准要求编制,包括能量、生物学、环境、使用相关和功能失效、维护不周及老化引起的危害等五个方面的分析以及相应的防范措施;
5. 适用的产品标准及说明: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作为产品适用标准时,需提交采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文本,并由生产企业签章。生产企业应提供声明,确认所申请产品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并说明产品型号、规格划分;
6. 产品性能自测报告:执行注册产品标准中规定的出厂检测项目,需有主检人或主检负责人、审核人签字。对于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生产企业应补充自定的出厂检测项目;
7. 医疗器械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注册检测报告:需要进行临床试验的医疗器械,应提交临床试验开始前半年内的检测报告,由医疗器械检测机构出具。不需要进行临床试验的医疗器械,应提交注册受理前1年内的检测报告;
8.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资料(如需要);
9. 医疗器械说明书:申请人提交的医疗器械说明书应符合《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管理规定》;
10. 产品生产质量体系考核(认证)的有效证明文件:
(1)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章的、在有效期内的质量体系考核报告;
(2)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报告或医疗器械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国家已实施生产实施细则的,需提交实施细则检查验收报告;
11. 申请人应对所提交材料真实性作自我保证声明,包括所提交材料清单和生产企业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12. 若申请人非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本人,企业应提交2份《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