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司吊销转注销的流程如下:
1. 如果公司不再经营,不需要保留,可以直接选择注销。注销的周期相对较短,费用也较低。
2. 在税务注销办理完毕后,需要持准予核准注销税务登记的税务事项通知书、清算报告、相关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以及注销申请书等材料,向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注销申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文件齐全无误后,会出具准予注销通知书,从而完成吊销转注销手续办理。
3. 清算组需要向登记机关提交注销登记申请书、股东会决议、清算报告和清税证明等相关材料申请注销登记。如果已经领取了纸质营业执照正副本,还需要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时,还需要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相关材料 。
需要注意的是,公司在被吊销后,吊销并不意味着公司的终结,公司只是不能进行营业活动。只有经过注销登记,公司法人资格才能被消除。
针对公司吊销的情况,建议尽快采取措施解决问题。及时履行相关义务,积极解决问题。如果您的公司需要吊销转注销欢迎随时联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