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根据2015年12月29日鲁应急管理发[2015]168号文修改)第五条和《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鲁应急管理发〔2013〕94号)第八条,办理山东的危险化学品许可证需要以下步骤和条件:
1. 步是准备申请材料。申请人需要准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合格证书和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情况说明,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安全规程等文件。
2. 第二步是填写申请表。申请人需要填写《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并加盖公章。
3. 第三步是进行现场审查。申请人需要将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提交给当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并接受现场审查。现场审查将对企业的仓储设施、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措施进行检查,以确保符合要求。
4. 第四步是进行技术评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将对企业的技术条件、安全管理措施等进行评估,以确定是否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要求。
5. 第五步是领取许可证。经过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可以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领取山东的危险化学品许可证。
在申请过程中,需要注意企业的仓储设施应满足所储存品种的储存条件,并且仓储设施整体出租或分租给其他企业时,需要与承租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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