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有两点:
一、固定病历的初始形态,防止对病历的非法修改。一般来说,患方修改病历的可能性很小,而医方修改病历的可能性较大。医方修改病历又分两种情况,即合法修改和非法修改。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规定,医方可以合法修改病历,但其修改必须符合相应的规范。例如:应当注明修改日期,修改人员须签名,保持原记录清晰可辨等。如果不符合修改病历规范的,是非法修改病历,为法律法规所不允许。患方将病历复印后,客观上防止了医方非法修改病历。
二、为患方分析病历从而确定医方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打下基础。患方缺乏医学专门知识,对医方的医疗行为是否有过错、过错在何处、是否可能鉴定为医疗事故、医疗事故可能的等级、医方责任份额的确定等问题无法判断。有了病历复印件,通过向其他医学专家或具有医学背景的律师咨询,对上述问题就可能得到一定的答案,做到心中有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