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进行厂房出租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一下出租合同上的内容还有要核实厂房的各种数据。不然交付厂房时有可能会出现各种不必要的纠纷。下面小编来介绍一下厂房出租时应该注意哪些内容?
一、租赁厂房的用途、产业定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16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承租人若是在前述行业之外的企业需租赁该园区厂房,要注意是否符合其进驻条件和经营性质。承租人租赁厂房时,有必要了解承租厂房所在工业园区的用途、性质,是否与其经营范围相符。这一点要与出租人确认,能在租赁合同中书面进行确认。因为出租人故意隐瞒前述事实导致承租人租赁厂房后由于产业定位性质的问题造成的损失可以与出租人解除合同,并向出租人主张损失赔偿,但可能要因此引起冗长的诉讼。作为承租人,为了避免在后期经营过程中造成不必要的麻烦以及经济损失,在选择厂房租赁前,认真了解,慎重选择。
二、租赁厂房的实际面积。
出租人在租赁合同中对于厂房面积常常约定大致面积数,不明确告知公摊面积、使用面积数。承租人租赁厂房时,需了解厂房的实际面积是多少,公摊面积是多少,要在租赁合同当中明确具体进行约定。避免因厂房面积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三、租赁厂房的产权归属问题。
作为承租人,要了解所租赁厂房的权属问题。若出租人不是产权所有人或者租赁厂房无明确产权,那么,双方在签订租赁合同中要约定明确,因租赁厂房的权属问题导致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出租人要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其相应损失。
四、厂房租赁押金问题。
厂房租赁合同中,出租人往往要求承租人支付一定金额的押金。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后,若承租人发现出租人存在违约行为,可以主张提前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人退还租赁押金。
押金的性质不是定金,租赁合同解除时,出租人需退还给承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