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疏散走道设计有如下要求:
1、疏散走道在有突出物的窄处仍应能满足疏散的需要。公共场所的疏散走道,在高度2m以下不能有突出物。
2、疏散走道两侧的隔墙应为耐火极限不小于1h的不燃烧体;隔墙应砌至梁、板底部,并填实全部空隙;吊顶和墙面的装饰材料应采用不燃烧体或难燃烧体材料。
3、消防工程施工疏散走道要简捷平缓,尽量避免弯曲转折和突起突落,地面不得打滑或有磕碰人的障碍物。走道上如有少于三阶的踏步时,应改为带防滑措施的斜坡,其坡度不应大于1/10。
4、消防工程施工疏散走道两侧的墙上一般不宜开窗口。如必须开设时,应尽量减小窗口面积消防,消防应急疏散走道的要求有哪些且在靠近火灾危险性较大部位的窗上加设防火窗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