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保函
适用于合同履约环节,可替代履约保证金
申请人:承包方(施工、监理单位)/ 供货方
受益人:发包方 / 采购方
担保责任:在担保期间内,若申请人违反建设工程合同(供货或采购合同、监理合同、装饰装修工程合同)约定的义务,给受益人造成直接损失的,保证人依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以保函所载的担保金额为限对受益人的上述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通过担保公司或担保平台来办理,如:藏保通建工金融综合服务平台,一般能办理的投标保函的担保公司会在银行有一笔大金额的保证金,其办理流程会容易得多。一般来说,投标企业应向担保公司提交招标文件、营业执照,并签署银行要求的保函协议书。资料齐全,一般2-3个工作日即可出函。由于投标保函是一项办理量较大的业务,藏保通建工金融综合服务平台作为专业的担保平台,在办理时已经流程化,办理过程中所需的信息也会清晰的告知投标企业,所以流程非常简单
投标保函是指在招标投标中招标人为保证投标人不得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不得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等,要求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交的一般由银行出具的书面担保。
投标保函是指在投标中,招标人为防止中标者不签定合同而使其遭受损失,要求投标人提供的银行保函,以保证投标人履行招标文件所规定的义务:
1、在标书规定的期限内,投标人投标后,不得修改原报价、不得中途撤标;
2、投标人中标后,必须与招标人签定合同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银行的履约保函。若投标人未履行上述义务,则担保银行在受益人提出索赔时,须按保函规定履行赔款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