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款/支付保函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预付款保证担保
适用于施工履约环节,可替代预付款保证金
申请人:工程承包方
受益人:工程发包方
担保责任:鉴于受益人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规定向申请人支付工程项目的预付款,用于工程项目的营运和购买材料,申请人承诺按约定返还该预付款全额或以该预付款冲抵受益人应支付给申请人的工程款后的余额。若申请人违反前述约定,保证人依据担保合同的约定,以保函所载的担保金额为限,对受益人遭受的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程序
1、申请人填写《保函申请书》并提交有关资料;
2、银行对申请人的资格、申请手续和项目可行性进行审查;
3、签定协议,落实保证金或反担保;
4、银行为申请人开立投标保函。
* 投标保函办理的金额一般为投标报价的1%—5%。
* 投标保函的期限
投标保函有效期一般为六个月以内,从开出之日起生效。
适用于所有公开招标、议标时,业主要求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情况。 招标人为避免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改标、撤标,或中标后拒签合同而给自身造成损失,通常都要求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以制约对方行为。投标保函是现金保证金的一种良好的替代形式。
标保函格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对于投标保函格式,主要是指投标保函的担保条件,即:
1. 如果委托人在投标书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 如果委托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雇主的中标通知后:
(a) 不能或拒绝按投标须知的要求(如果要求的话)签署合同协议;
(b) 不能或拒绝按投标须知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而雇主指明了产生上述情况的条件,则本行在接到雇主的次书面要求就支付上述数额之内的任何金额,并不需要雇主申述和证实他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