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格申报评审条件: 任高级工程师期间,取得下列业绩成果之一: 主持或为主承担的科技项目或工程项目获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二等以上奖一次或省(部)级一等奖一次,或省(部)级二等奖二次。
报考人员须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护照)的原工程师职称考试件和复印件,填写报名表,由考场人员将报名信息现场录入计算机。报考信息必须准确、完整,并经报考人员核对、签字确认(照片信息的采集,在入场考试前进行)。准考证在报名当场打印发放。
高级工程师正常申报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需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的职务五年以上。 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本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且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注:具体的申报条件以申报职称的评委会为准。
高级工程师具备能力 1、具有解决生产过程或综合技术管理中本专业领域重要技术问题的能力。 2、有系统广博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现代管理的发展趋势。 3、有丰富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实践经验,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中有显著成绩和社会经济效益。 4、能够指导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