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办理休学证明的一般为:学生因伤病身体原因等需长期;学生在校期间到国外、境外读书;学生在校期间因创业等会耽误课程;这些情况下,学生休学期间保留学籍,休学期限一般为一年。如果是身体原因,则需要由监护人提出书面休学申请,并提交有关医院的证明材料,学校审核后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批方可开到证明。
初中生休学的几个条件:
1、因为疾病需要休学的
2、事假超过总学时三分之一
3、不可抗力因素需要休学的
法律依据:《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可以申请休学:
(一)因病经诊断,需停课休养占一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的。
(二)在一学期内因事假时间超过一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仍不能到校上课的。
(三)因其他不可抗拒原因确需休学的。学生休学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提交《休学、复学申请表》和有关证明材料,学校审核同意后,通过电子学籍系统报学籍主管部门登记。学生休学期间,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
根据法律规定,病历分为三种:
1.住院病历,医院保管时间不得少于30年,遗失或损坏均为院方责任;
2.在医院建立档案的门诊病历,医院保管时间不得少于15年;
3.由患者保存的门诊病历,包括化验单、检查单、挂号票根等,这些患者一定要妥善保管。
医院的证明,主要指由医师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首先,需要患者到医院就诊,经过相关检查,搜集到充要诊断依据后,得出的疾病诊断结论。有的疾病比较明确,有的疾病仍然不够明确,医师可能会在某某疾病后面打个问号,然后给予一些措施和建议。如果患者不到医院就诊,而是由他人来院代为诉说,往往不应予以开具诊断证明。还有一种,患者曾经在本院就诊或住院过,现在需要一份诊断证明书,则需要到曾经就诊科室、找到曾经的医师,给予补开,说明诊断证明书用途,一般不会被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