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如下: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纪录(募集设立的提交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 4.全体发起人签署或者出席股东大会或创立大会的董事签字的公司章程。 5.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经营范围智能生成系统经过四重大数据分析: (1)相似、相近比对,查询在存行业类型的经营范围推荐并展现; (2)行业比对,不同的行业类型,对应不同的经营范围。原则上不能随意写,系统经企业大数据查重对比智能推荐。 (3)区域对比,同一个行业,不同地区也有地方差异性,经营范围写法不一样,系统智能筛选加以匹配 (4)许可经营项对比,不同时期,许可经营项是不一样的。写法有差异,系统根据企业大数据检索行业经营范围智能匹配推荐。
注册集团公司需提交的材料有: 1、集团章程; 2、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3、集团成员申请加入集团、承认集团章程的文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集团母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6、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持股证明或者出资证明; 7、租赁合同以及产权证复印件。
验资可以延期 假如注册资金500万,你可以先认缴500万,承诺公司注册后的多少年内验资。2017年注册公司不需要验资,不需要提交验资报告。 这个时间是自己规定的,可以是公司注册后三十年、五十年等,如果到期还是不想验资的话,可以向工商提交修改公司章程,把这个期限再延后几十年。 实际上就相当于现在注册公司你想什么时候验资就什么时候验资,不想验资可以一直不验资。对于一些类目对公司注册资金有要求的,不验资也是可以通过,只要注册资金符合要求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