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患者本人来我院就诊,可开具病假证明书;
2.医生根据病人实际病情及诊断开具病假证明书,神经症病人开假不超过两周,重性精神疾病开假不超过一个月;
3.家属不可代替病人本人开具病假证明书;
4.病假证明书盖章有效;
5.病假证明书不予补办或提前开具;
6.盖章:8:00-17:30在门诊楼(1号楼)一层门诊一站式服务中心盖章;其他时间在急诊医生办公室盖章。
一、患者本人应持相关单位注明所办具体事项的介绍信原件来我院办理门诊诊断证明;
二、具有确定诊断的出院患者及非首次开具诊断证明的门诊患者,在手续齐全情况下医生均可予以开具;未住过院且首次开具诊断证明的门诊患者,请挂专家号,办理门诊诊断证明书;
三、患方持医生开具的诊断证明书到一站式服务中心加盖诊断证明专用章,介绍信由病案工作人员回收留存管理;
四、出院及门诊诊断证明只开具疾病诊断,不开具无精神疾病或精神正常诊断,复工复学、民事/刑事鉴定等证明或鉴定意见书见司法鉴定科办理流程;
五、患者因办理病退、保险等事项,持相关单位制作的固定格式文书,要求我院在其中填写诊断并加盖诊断公章的,按照上述关于开具诊断证明书的规定执行,但该文书于中文,我院需将该文书复印件存档。
1、原则上医院不会书写建议休学,是否休学不包含医院范围,医院只能如实书写实际情况。
2、诊断证明一般包含:基础信息、诊断结果、处理意见等。
3、休学所需要的诊断证明,并不是要有“建议休学”字样才可以休学,比如:周期、系统性二个月等等。
4、一般情况到医院让书写带有“建议休学”的诊断证明,通常情况医生不给书写,有可能是不足够,比如:肠胃炎一周时间康复,让医生书写康复期一月,与事实不否。
5、医生能够书写“建议休学诊断证明”常见于住院期间,因经过检查得到明确的结果,需要住院;这种情况一般医生会书写“建议休学”,比如:小明同学患有尿毒症,需要每月按时住院进行透析,从发病期到康复期需要三个月以上时间,或不能够在校按时上课,这种情况医生会直接书写“建议患者休学”。
6、诊断证明并不是病历,病历是指记录,诊断是指结果。
通常情况下,需要开具诊断证明时,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 确诊疾病:需要已经通过检查或确认患有某种疾病。2. 在医院就诊:需要在医院接受过相应的诊疗或。3. 有合法身份证明:需要提供相关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护照等。4. 合法用途:需要提供合法的用途,如办理医疗保险报销、请假、退学、就业等。不同的医院和地区可能对开具诊断证明的条件有所不同,具体情况可以咨询当地医院或相关部门了解。对于某些特殊情况需要遵守相应的防疫法律法规,注意隐私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