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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借款保函,专业团队,为您服务

价格:面议 2024-11-05 05:18:01 128次浏览

银行保函的内容根据交易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但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基本栏目包括:保函的编号,开立日期,各当事人的名称、地址,有关交易或项目的名称,有关合同或标书的编号和订约或签发日期等。

责任条款即开立保函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在保函中承诺的责任条款,这是构成银行保函的主体。

保证金额是开立保函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所承担责任的金额,可以是一个具体的金额,也可以是合同有关金额的某个百分率。如果担保人可以按委托人履行合同的程度减免责任,则必须作出具体说明。

有效期即迟的索赔日期,或称到期日(expiry date),它既可以是一个具体的日期,也可以是在某一行为或某一事件发生后的一个时期到期。例如:在交货后三个月或六个月、工程结束后30天等。

索赔方式即索赔条件。是指受益人在任何情况下可向开立保函的银行提出索赔。对此,国际上有两种不同的处理方法:一种是无条件的或称“见索赔偿”保函(First demand guarantee);另一种是有条件的保函(Accessary guarantee).索赔形式一般为见索即赔。

把保函与跟单信用证相比,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基本相同,所不同的是跟单信用证要求受益人提交的单据是包括运输单据在内的商业单据,而保函要求的单据实际上是受益人出具的关于委托人违约的声明或证明。这一区别,使两者适用范围有了很大的不同,保函可适用于各种经济交易中,为契约的一方向另一方提供担保。另外,如果委托人没有违约,保函的担保人就不必为承担赔偿责任而付款。而信用证的开证行则必须先行付款。

银行保函是由银行开立的承担付款责任的一种担保凭证,银行根据保函的规定承担付款责任。银行保函大多属于“见索即付”(无条件保函),是不可撤销的文件。银行保函的当事人有委托人(要求银行开立保证书的一方)、受益人(收到保证书并凭此向 银行索偿的一方)、担保人(保函的开立人)。

其主要内容根据国际商会第458号出版物《UGD458》规定:

(1)有关当事人(名称与地址)。

(2)开立保函的依据。

(3)担保金额和金额递减条款。⑷要求付款的条件。

国际商会于1992年出版了《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则》,其中规定,索偿时,受益人只需提供书面请求和保函中所规定的单据,担保人付款的依据是单据,而不能是某一事实。担保人与保函所可能依据的合约无关,也不受其约束。

以上规定表明,担保人所承担的责任是性的、直接的付款责任。

能办理履约保函的公司有: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

银行其实也是公司,比如建行全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而且还是有限公司,不过银行有大有小,每个银行的支行都可以办理履约保函,但是不一定都给办,这是因为银行有很多业务,保函业务只是很弱小的一个业务,弱小到,给你办这个业务,所付出的时间和精力不如办个其他的业务挣钱,不管是公司还是个人,都要抓住主要的盈利,小的业务可做可不做,因此当你企业有办理银行履约保函的需求,除非你的保函金额很大,否则银行的客户经理,不一定给您办理,在整个银行保函业务中,建设银行是相对比较多的。

保险公司,比如人保、平安,您可以随便问问身边做保险的,有几个知道这个保函业务,几乎为零,保函在保险里是财险业务,保险挣钱的业务是车险、寿险等业务,财险虽然也挣钱,但是保函在财险里更是小众的业务,所以,大多数保险公司的分支或个人,压根不不了解这个业务。

担保公司能做的公司类型有:非融资担保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工程担保公司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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