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商业保函与银行保函之间的区别相信许多人都不太清楚,所谓的商业保函主要指的就是实力比较雄厚的商业机构出具的保函,而银行保函不用说许多人肯定知道与银行是有些必然关系的,难度自然也比商业保函要大一些。
顾名思义,银行保函当然是有银行开具的保函,不过二者的作用都是用来承担信用的,只不过银行保函的承担人是银行罢了。那么,商业保函与银行保函之间具体有着那些差别,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商业与银行保函的差别
经过分析之后大概可以得出以下几点商业保函与银行保函之间的差别:
1、银行保函与商业保函的用处也有所不同,商业保函当然是用于商业活动比较多,而银行保函一般都是运用于国际贸易活动,也可以称为国际担保的主要方式。不仅如此,商业保函与银行保函的办理难易度也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商业保函的办理相对比较简单,费用也比银行保函要低一些。
2、商业保函与银行保函申请的标准以及用途上都存在着天差地别的差距,申请人申请之前一定要先了解清楚。如果你的业务只需要申请商业保函,那么完全没有必要费时费力去申请银行保函了。
3、银行保函的办理难度都会比较高,申请人资质不高的话极易被驳回。不仅如此,办理银行保函的时候需要缴纳一定的保证金,并且日期不能接受任何的修改,相比于商业保函就没有那么的灵活。银行保函在办理需要申请人提供的资料会比较多一点,而商业保函需要的资料比较少,办理的步骤也简单的多。
公司开的有法律效应吗?
了解完商业保函与银行保函之间的区别之后,大家应该都能区分出二者了。但是想要办理银行保函的人开始叹气,既然办理这么麻烦,那么能不能找担保公司代办呢?担保公司办理的银行保函是否具有法律效应呢?
事实上找担保公司办理银行保函,与个人去银行办理银行保函的本质其实是一样的,担保公司也是拿着你的资料帮您跑腿而已,因此担保公司办理下来的银行保函,实际上与你自己办理下来的银行保函是一样的。
同样的银行保函当然是具有法律效应的,如果你的业务只是国内业务的话,那么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完全是足够的,但如果你主要做的是国外业务,还是银行保函更具效果一点,所以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去办理。
值得注意的是,不管是办理商业保函还是银行保函,办理时都需要提供一些重要的资料信息。因此在办理保函之前,建议还是向相关的机构先咨询一下说需要的资料,以免影响到个人办理业务的进度。
不过要是觉得办理麻烦的话,完全也是可以去委托相关的担保机构去办理的,不过在办理银行保函的时候,除了需要缴纳一定的保证金之外,还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作为担保公司的报酬。
目前国内办理商业保函的人还是比较多的,不过你的业务范围如果比较广泛的话还是建议去办理银行保函。总而言之,二者除了使用范围上存在着差别之外,都是具有一定的法律效益。
商业保函的定义:是由除银行以外的,实力雄厚的商业机构出具的保函,一般多为专业担保公司开具的公司保函,是商业机构信用担保。
商业保函包括: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质量保函,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即为商业保函。
首先,商业保函与银行保函明显的区别是担保的筹码和承担人的不同:银行保函是以银行信用为担保,承担人是银行。而商业保函是以商业机构信用为担保,承担人是商业机构。
除此之外,商业保函和银行保函的本质上还有这些区别:
1、银行保函由银行出具的保函,属于银行信用;商业保函是由担保公司或相关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属于商业信用。
2、银行保函多用于国际贸易,用于国际担保业务。而担保公司保函多用于国内公司。
3、商业保函相比较银行保函资料简单,办理速度快,费用更低。
4、商业保函格式条款等更加灵活,银行保函格式相对固定不易修改。
5、商业保函可以修改保函开具日期,银行保函不接受修改。
6、银行保函对申请人资质要求高。其中三级资质履约保函、纯采购项目履约保函、民工工资保函、质量保修保函,银行在出具银行保函过程中,要求缴纳保证金。担保公司保函和银行保函起到的法律效力相同,相同条件下,商业保函费用便宜,更加快捷灵活。
另外,商业保函和银行保函办理要求有这些区别:
1 商业投标保函仅需招标文件电子版和营业执照扫描件,出函速度高于银行保函。
2 商业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质量保函,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函等,一般免收取保证金,只收取担保费,且收费极低于银行保函,因此,在能同时使用银行保函和商业保函的情况下,大家都优先选择商业保函。
简单说来,商业保函实际上与银行保函是同样的性质,区别只是一个是银行出具的叫银行保函,一个是担保公司出具的就叫商业保函,但具备同样的法律效益,只是出具保函对象的区别。
工程担保作为信用担保,其作用在于为风险难于识别或者资信不足的建筑企业提升信用,以促进工程建设合同的签订和履行。通过将工程建设全生命周期中的信用风险转移回风险源,工程担保能够促进债务人增强履约自律,从而保证合同履行。
从连带责任保证人视角出发,担保主体凭借自身的信用向受益人出具保函,同时也面临着来自被保证人的信用风险。相应的,工程担保全过程中的措施、程序、制度性安排都围绕着信用风险展开。
按照作用阶段,工程担保的风险管理工作可以分为保前和保后两个阶段:保前风险审查是在承保前对于担保项目风险程度的调查与评审,保后风险把控是在承保后对于担保项目风险程度的跟踪与控制。
其中,保前风险审查通过资料审核和实地调查对担保申请人及其担保项目的信用风险进行预判,从而对不符条件的被担保人予以拒保,并为保后风险把控打下基础。其事前把关的关键作用,对于担保主体开展工程担保业务而言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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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担保的保前风险审查要点
通过资料审核与实地调查交叉验证,承保前担保主体应把握资信风险、项目风险与履约风险。
资信风险:1)业主资信状况:复核银行征信情况,查验无理索赔历史记录、业主⼯程款⽀付担保保函情况等;2)承包商资信状况:核验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生产许可证,查询行业不良信用记录情况、工程履约担保保函情况等。
项目风险:1)审查项目合同,避免虚拟合同、恶意欺诈以及工程挂靠或转包引起的履约风险;2)审查反担保协议,确保反担保措施合法,以及抵押物、质押物权属明晰;3)对比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等资料,明确是否有预付款、资金垫付需求等项目风险点。
履约风险:1)财务状况:通过前一年度或当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预测财务状况在长期和短期内的稳定性;2)运营状况:考察主要生产、经营场所以把握组织结构与管理能力,梳理在建工程项目数量以评估是否有余力承接新项目;3)工程业绩:查询历史业绩、施工地域、履约记录等,把握企业从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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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保函
保前风险审查对比
基于不同的工程担保业务模式,三大担保主体的保前风险审查工作各有侧重。
银行保函:关注客户信用
银行以出具保函的形式承担客户的信用风险,是用银行信用来替代商业信用以增进交易的信用支持活动。由于银行将工程担保视为普通的信贷业务,故组织模式较为简单:银行以企业的资信为依据开具保函,并依据申请人本身资质和信用实行授信制度与保证金制度。
如中国银行要求“在我行有授信额度或缴纳足额保证金或提供我行可接受的足额担保”,授信额度是银行依据客户的资信和经济状况向其授予的信用额度,保证金比例则视企业资质和信用而定。
不难发现,银行在开立保函时多考虑申请人本身资质如业绩、信用和实力,较少考虑工程项目风险高低。另外,工程担保作为银行的表外业务,主要通过合约的完备性体现风险管理,其损失处理主要体现在事后,而不会参与项目过程进行风险控制。
保险保函:关注保险标的与客户信用
保险保函的保前审核即核保,是由核保人员对投保申请进行风险评估和风险审核,以决定是否接受承保这一风险的过程。其主要内容包括投保人资格审核、投保人信誉审核、保险标的审核、保险金额&费率审核等。
不同于银行重点关注客户信用,保险业更多关注保险标的状况、客户信用道德水平和财务背景等:一方面会依据公司核保政策进行项目风险评估,另一方面会通过征信系统中的客户理赔历史、信用状况数据及历史项目执行情况评估被保险人的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部分地区还鼓励保险公司聘请第三方专业技术管理机构进行核保前的初始检查:保险公司将初始检查的风险评估报告进行核保分析,以确定承保条件与承保价格。
(《湖北省关于开展建设工程履约保证综合保险试点工作的通知》)
担保保函:较为宽松
根据履约保函申请人和被保证人是否分离,担保保函又分为分离式银行保函和一般担保保函。其中,担保公司在与银行合作提供工程担保的模式中,主要通过委托担保协议扮演授信中间人角色,较少参与保前风险审查。
在独立承保工程担保业务时,担保公司的保前调查审核一般包括保前调查、初审和评审会评审三个环节,主要审查被担保人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抵押物及贷款用途以及负责人征信等情况。
然而囿于资金实力和业务成熟度限制,普通建设工程担保公司往往更依赖反担保措施进行风险控制,因此在保前风险审查中较多采取宽松策略。
提前规避担保风险,是所有担保主体的共同追求。保前审查作为认识风险所在的关键步骤,应该在战略和战术上被同样重视。只有有效防范承保风险,才能推动工程担保业务顺利发展。
一、履约保函具体担保哪些
1、履约保函可为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提供担保,常见用于工程承包、物资采购等项目。在工程承包、物资采购等项目中,通常都要求承包方或供货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以制约对方行为。履约保函是现金保证金的一种良好的替代形式。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二、所有合同都要约定履约保函吗
1、并非所有合同都要约定履约保函。履约保函是一种履约担保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守的原则有:平等原则、自愿原则、诚信原则和合法原则。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法律并未强制要求当事人约定履约保函。
2、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