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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新都区个人应急借贷,短期借款

价格:面议 2024-07-06 07:00:01 125次浏览

贷款流程

1.借款人向银行提交如下资料:

(1)贷款申请审批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居住地址证明(户口簿或近3个月的房租、水费、电费、煤气费等收据);

(4)职业和收入证明(工作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银行代发工资存折等);

(5)有效联系方式及联系电话;

(6)在工行开立的个人结算账户凭证;

(7)银行规定的其他资料。

2.银行对借款人提交的申请资料审核通过后,双方签订借款合同。

3.银行以转账方式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借款展期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之前向出借人申请展期。出借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借款与利息、费用等的偿还顺序

借款人除偿还借款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费用的,当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并且当事人没有约定的,应当按照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利息、借款的顺序抵充。

利息的支付期限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1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1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1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1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A.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B.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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