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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登封招标控制价编制,助力企业中标

价格:面议 2024-11-06 02:00:02 420次浏览

在编制招标控制价的时候,我们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①编制招标控制价应与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和图纸)相吻合,并结合施工现场情况确定,确保招标控制价编制内容符合现场的实际情况,以免造成招标控制价与实际情况脱离。

②招标控制价确定既要符合相关规定,也要有可靠的信息来源,又要与市场情况相吻合。

③措施项目费用的计取范围、标准必须符合规定,并与拟定的合适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相对应。

④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要对招标文件进行进一步审议的思路,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处理,避免合同旅行时的纠纷或争议等问题。

竣工结算应按照施工合同类型采用相应的编制方法:

(1)采用总价合同的,应在合同总价基础上,对合同约定能调整的内容及超过合同约定范围的风险因素进行调整;

(2)采用单价合同的,在合同约定风险范围内的综合单价应固定不变,并应按合同约定进行计量,且应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了计量。

(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的,应按合同约定的方法,计算工程成本、酬金及有关税费。

(4)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计价的工程,一般采用单价合同,应按工程量清单单价法编制工程结算。

(5)分部分项工程费应依据施工合同相关约定以及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投标时的综合单价等进行计算。

工程预算的编制的相关依据

(1)本次工程所对应的招标文件。

(2)有关建筑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内容,按照计价规范开展相关工作。

(3)从国家角度出发或是从行业角度出发所开展的计价标准。

(4)以施工单位的定额为辅,以行业建筑相关部门所遵循的计价定额为主。

(5)对招标文件加以分析,明确招标工程量清单内容,并做好相应的补充工作,及时完成答疑作业。

(6)有关本次工程建筑的设计文件以及其他类型的资料内容。

(7)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涉及的现场内容、工程特征和组织设计标准。

(8)针对建筑项目所产生的技术资料和相关标准。

(9)市场价格信息和工程造价管理需求,并对工程造价信息进行研究和分析。

(10)不同类型的计量资料。

编制原则

(1)中国对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实行的是投资控制实行的投资概算审批制度,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原则上不能超过批准的投资概算。因此,在工程招标发包时,当编制的招标控制价超过批准的概算,招标人应当将其报原概算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2)《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编制标底。一个招标项目只能有一个标底。标底必须保密。 接受委托编制标底的中介机构不得参加受托编制标底项目的投标,也不得为该项目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或者提供咨询。招标人设有投标限价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限价或者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招标人不得规定投标限价。

(3)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招标人编制并公布的招标控制价相当于招标人的采购预算,同时要求其不能超过批准的概算,因此,招标控制价是招标人在工程招标时能接受投标人报价的限价。国有资金中的财政性资金投资的工程在招标时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条款的规定。如该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所有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能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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