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招标项目的不平衡报价形式包括:
①提高先期实施项目单价,降低后期实施项目单价;
②提高工程量可能增加的工作子目单价,降低可能减少或取消的工作子目单价;
③根据物价波动调整价格。利率低于物价上涨时,提高后期施工项目报价,反之则降低相应项目报价。
由于不平衡报价可能损害招标人利益,招标文件对此通常进行严格限制。工程投标采用不平衡报价时,需要注意:
①严格遵守招标文件限制性规定,不平衡报价调整幅度要适度;
②钢筋、混凝土等市场价格透明的常规子目不宜采用不平衡报价;
③同一标段(包)内容完全一样的工作子目的综合单价应当一致。
在开展结算审核工作的前期,相关人员须对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判断,要收集所有重要的资料,从各角度对结算审核资料进行分析,才能够使审核工作掌握的相关的工程信息和资料内容。
准备资料的时候尤其要重视所有图纸资料,整理图纸时,要预防施工图纸与竣工图纸混淆,按照图纸的实际目录核仔细核对图纸,预防缺漏。
有效预防图纸不准确问题,提高审核计量的度。在审核前期必须认真检查所有资料,对重点资料进行标记或分类,涉及需相关管理单位或职能部门签字盖章确认及书写意见等资料,需详细检查及核实,排查是否存在代签、未签、盖章与所对应的管理单位或职能部门不符等情况,预防审核资料不真实的情况。管理人员检查资料时不可忽视变
更的内容以及原因,不管是设计过程中出现的变更,还是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变更,都必须对变更的具体情况进行深入掌握,同时分析工程变更产生的具体影响,为日后审核或管理总结经验。
编制依据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2、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和计价办法;
3、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4、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要求;
5、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6、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工程造价信息没有发布的参照市场价;
7、其它相关资料。主要指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等。 [1]
按上述依据进行招标控制价编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使用的计价标准、计价政策应是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布的计价定额和相关政策规定;
(2)采用的材料价格应是工程造价管理机构通过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材料单价,工程造价信息未发布材料单价的材料,其材料价格应通过市场调查确定;
(3)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对工程造价计价中费用或费用标准有规定的,应按规定执行。
所谓工程造价的两种含义是以不同角度把握同一事物的本质。以建设工程的投资者来说工程造价就是项目投资,是“购买”项目付出的价格;同时也是投资者在作为市场供给主体时“出售”项目时定价的基础。对于承包商来说,工程造价是他们作为市场供给主体出售商品和劳务的价格的总和,或是特指范围的工程造价,如建筑安装工程造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