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是否有其他银行担保支付,可以分为:
(1) 保兑信用证
开证行签发的信用证保证另一家银行履行其对符合信用证条件的单据的付款义务。 验证信用证的银行称为保兑行。
(2)不保兑信用证
如果开证行签发的信用证未经其他银行验证。
议付信用证。
要求另一家银行购买汇票和/或文件的信用证。受益人可出示给指定银行或其他银行议付的信用证。
一般来说,由于开证行和收款人在两个国家,受益人要求开证行付款比较麻烦。
受益人可提前请当地银行(议付行)核对押金,有利于出口商融资。
信用证申请人和开证行的优势是在匹配单据到达窗口前无需付款,单据匹配终由开证行核实。 开证行可将议付行发出的单据视为有效,如有不符之处拒绝付款。
信用证是一种国际贸易结算方式,指开证银行应申请人要求,向受益人开立的一种书面承诺,保证在一定期限内凭符合规定的单据付款。
信用证的特点是单据交易、严格相符和银行信用。在信用证结算中,银行承担性付款责任,但开证申请人需要向银行交纳一定的保证金或提供其他担保。同时,信用证需要严格相符,即受益人提交的单据必须与信用证规定完全一致,否则银行将拒绝付款。
信用证的优势在于可以解决国际贸易中的信任问题,保证交易的公平性和性。但需要注意的是,信用证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和问题,如单据不符、欺诈等问题,需要企业和银行加强管理和监督
信用证,是指银行根据进口人(买方)的请求,开给出口人(卖方)的一种保证承担支付货款责任的书面凭证。在信用证内,银行授权出口人在符合信用证所规定的条件下,以该行或其指定的银行为付款人,开具不得超过规定金额的汇票,并按规定随附装运单据,按期在指定地点收取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