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集成电路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
正高级工程师:
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独立作者,公开出版本专业专著或译著 1 部。
2.在公开发行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期刊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有较高水平的论文 2 篇(独撰、作者或通讯作者),或上述论文 1 篇并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或集成电路布图授权 2 件(发明人)。
3.独立或作为主要撰写人,撰写有较高水平和实践指导意义的本专业相关技术研究报告、行业研究报告、工程报告、成果研究报告 3 篇,具有较大学术价值、参考价值或社会影响力。
副高级工程师:
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独立或作为主要作者,公开出版本专业专著或译著 1 部(本人撰写不少于 5 万字)。
2.在公开发行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期刊上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有较高水平的论文或调研报告 2 篇(独撰、作者或通讯作者),或上述论文或调研报告 1 篇并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或集成电路布图授权 1 件(发明人);或在省级以上学术会议发表有较高水平的与本专业相关的交流论文2 篇(独撰或作者)。
3.完成编写或修订公开出版发行的本专业相关技术规范、规程、教材、技术手册(本人撰写不少于 1 万字)。
4.作为作者,撰写本专业的技术研究报告、成果研究报告或单位内部研究报告 2 篇以上,要求引用数据充分、结论系统,具有一定学术价值、参考价值或社会影响力。
注:
主要作者、主要撰写人:指本专业学术专著或译著的具体组织者,对该著作的学术、技术问题起把关作用。其个人承担的编著字数必须占总字数的 20%以上。
书适用的书目一览:
《电子信息技术****研究》
《*****电子信息工程研究》
《建筑设备工程*****》
《设备工程****》
《电气工程自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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