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工资收入证明,向特定单位根据用途、以员工劳动合同应发工资为基础,不超过工资证明开具前12个月平均月应发工资作为收入开具证明。标准工资收入证明中包括员工姓名、身份证信息、执行劳动合同入职时间、职务职位、月薪或年薪、薪资结构含提成及奖励工资等。
在职证明是我国公民在日常生产生活经营活动中,所需要的对个在职情况及收入的一种证明。
在职证明的用处:
1、考试,明确要求的需要递交,没要求的就算了。
2、办理贷款或信用卡之类的。
3、孩子留学。
4、晋级。
5、其他情形下需要证明非下岗职工身份时。
工作证明: 是有关的公司或机构, 对某一雇员(现在或过去), 作出雇员身份的核实的文件。
文件的主要资料和事项:
1.) 公司或机构专用的信函 (信纸和信封)。一般而言, 会印有公司的logo(商标)、地址和电话等资料。
2.) 受核对的雇员资料。包括姓名、身分证编号、职位、雇用年份(如有需要), 或其他特别要求相关的事项(如薪酬)。
3.) 文件有效性的资料。包括文件签发人士的姓名、职位和签发日期。
工作证明用途 1、申请签证使用 2、申请信用卡/贷款使用 3、就业考试、资格考试 4、职称评定 5、申请生育险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