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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房产二次抵押贷款公司,系统自动审核

价格:面议 2024-08-23 02:00:01 137次浏览

委托人须与银行签订个人委托贷款协议、所提供的委托贷款资金来源须清楚合法并具有支配权、委托人须为具有中国国籍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借款人须由委托人确定、在中国境内有固定的居所、当地常住户口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固定职业和稳定的收入、具有较强的还款能力的自然人和信用良好、年检合格、符合委托人和银行其他条件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借款人暂定为自然人。

个人贷款公司应执行国家金融方针和政策,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业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担风险,其合法的经营活动受法律保护,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每月要按时还款避免罚息。 对借款人来说,必须在每月约定的还款日前注意自己的还款账户上是否有足够的资金, 防止由于自己的疏忽造成违约而被银行罚息,千万不要因为自己的一时疏忽, 而造成资金损失,同时,在银行留下不良信用记录。

按贷款经营属性划分

1.自营贷款。指贷款人以合法方式筹集的资金自主发放的贷款,其风险由贷款人承担,并由贷款人收回本金和利息。

2.委托贷款。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贷款人(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贷款人(受托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贷款风险。

3.特定贷款。指经批准并对贷款可能造成的损失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后责成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发放的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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