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交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条件(试行)
第二条 本条件中交通工程系列专业类别如下:
(一)道路工程专业
(二)汽车工程专业
(三)水运工程专业
适用于从事以上专业类别中的规划咨询、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建设管理、工程造价、技术服务、养护工程、筑养路机械应用、维修检测、科研与技术开发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五章 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第二十五条 业绩成果要求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项(在青南地区连续实际工作15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得1项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或市(州)级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以获奖证书为准)。
(二)获得1项省(部)级工程咨询成果奖或工程勘察设计奖(其中:工程勘察设计一等奖排名前15、二等奖排名前12、三等奖排名前8)。
(三)作为主要参加人(排名前7)获得1件国家发明专利;作为主要参加人(排名前5)获得2件实用新型专利(以专利授权证书为准)。
(四)编制1项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排名前10)。
(五)编制1项省(部)级施工工法并颁布实施。
(六)编制1项行业技术手册、标准图集、操作规程、施工程序等技术文件(排名前8)并实施(须提供主管部门或单位实施文件)。
(七)编制1项厅(市、州)公路建设管理指南、办法等(排名前10)并颁布实施。
(八)作为主要参加人(排名前10)完成1项省(部)级科研项目,成果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作为主要参加人(排名前3)完成1项市(州)级科研项目,成果达到省内水平(提供成果证书及水平评价意见书)。
(九)作为主要参加人(排名前10)完成1项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推广应用,被上级主管部门认定(须提供佐证材料)。
(十)独立在公开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2篇(每篇不少于3000字)或参与编著出版专业著作1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参与1项地方标准(排名前10)可替代1篇论文;获得1项发明专利可替代1篇论文; 获得1项实用新型专利(排名前3)可替代1篇论文。
注:“青南地区”是指黄南州、果洛州、玉树州。
《公路桥梁工程*****研究》
《路桥工程*****与造价研究》
《城市交通管理*****》
《交通安全与*****运输》
《轨道交通工程的建设*****》
《汽车与桥梁*****工程应用》
《汽车工程制图*****》
《水运工程施工*****》
这几本都是交通工程方向的著作、专著,可以安排主编、副主编,合著署名可以分摊出版费用,对于预算有限、时间充足的作者来讲,是一个不错的选择。有合适、感兴趣的书想要安排署名的话,欢迎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