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认证模式应当依据产品的性能,对涉及公共安全、人体健康和环境等方面可能产生的危害程度、产品的生命周期、生产、进口产品的风险状况等综合因素,按照科学、便利等原则予以确定。
针对生产、进口和经营性活动中的特殊情况,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又发布2002年第8号公告,规定部分产品可申请免办3C认证。 这部分产品范围包括: 1.为科研、测试需要进口和生产的产品; 2.以整机全数出口为目的而用进料或来料加工方式进口的零部件; 3.根据外贸合同,出口的产品(不包括该产品有部分返销国内或内销的); 4.为考核技术引进生产线需要进口的零部件; 5.直接为终用户维修目的而进口和生产的产品;为已停止生产的产品提供的维修零部件; 6.其它特殊情况的产品。
为履行中国入世加入WTO的承诺,适应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建立与国际接轨的技术评价机制,中国根据四个统一的原则建立了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简称CCC)。
CCC”认证标志分为四类 当前的“CCC”认证标志分为四类,分别为: 1.CCC+S 安全认证标志; 2.CCC+EMC 电磁兼容类认证标志; 3.CCC+S&E 安全与电磁兼容认证标志; 4.CCC+F 消防认证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