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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如何申请CNAS认证,专业服务,包您满意

价格:面议 2024-10-30 04:00:01 703次浏览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于2006年3月31日正式成立,是在原中国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NAB)和原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CNAL)基础上整合而成的。

中国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NAB)是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授权设立的国家认可机构,负责对从事各类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的认证机构进行认证能力的资格认可。成立于2002年7月,是由原中国质量体系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NACR)、原中国产品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NACP)、原中国国家进出口企业认证机构认可委员会(CNAB)和原中国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委员会(CACEB)整合而成。2004年4月,根据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与有关部门协调的意见和决定,原全国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委员会(CNASC)、原有机产品认可委员会分别将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及有机产品认证认可工作移交CNAB,进一步促进了统一的认证机构认可制度的深度融合。

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CNAL)是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并授权,统一负责对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验机构认可及相关工作的国家认可机构。成立于2002年7月,是在原国家技术监督局成立的实验室国家认可组织――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英文缩写:CNACL)和原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成立的进出口领域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能力资格认可的国家实验室认可组织――中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实验室认可委员会(英文缩写:CCIBLAC)的基础上合并成立的。

CNAS认证的作用

1.用于CNAS认证表示具备了按相应认可准则开展检测和校准服务的技术能力;

2.增强市场竞争能力,赢得有关部门、社会各界的信任;

3.获得签署互认协议方国家和地区认可机构的承认;

4.有机会参与国际间合格评定机构认可双边、多边合作交流;

5.列入获准认可机构名录,提高知名度;

6.用于CNAS认证资质的第三方软件评测公司,相对来说获得国家认证委的认可,更具有性和实力体现。

所以,在选择软件测试公司时,要认准具有CNAS资质的第三方软件测试公司。

对于第三方软件测试企业来说,CNAS认证是一种认可,也是实力的体现。一般来说,一个城市拥有CNAS的企业非常少,这对的企业要求非常高!

医学实验室CNAS认可常识:

1.1什么是认可?什么是实验室认可?

认可是“机构对某一组织或个人有能力完成特定任务做出正式承认的程序”。

实验室认可常常是由经过授权的认可机构对实验室的管理能力和技术能力按照约定的标准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告以正式承认其能力的活动。

1.2谁有权利和资格从事实验室认可?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HINA NATIONAL ACCREDITATION SERVICEFOR CONFORMITY ASSESSMENT ,缩写:CNAS)是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由授权,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统一负责我国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国家认可及相关工作的国家认可机构。CNSA是我国的实验室国家认可机构。

医学实验室CNAS认可要求:

医学实验室认可准则既是CNAS对实验室合格评定的;又是企业筹划、建设、自我评估实验室的标准。对于医学检验室来说,其认可准则包括两大部分内容:一是认可活动实施的依据;二是指南类文件,如下:

(一)医学实验室认可活动实施的依据:

ISO/IEC1702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

ISO15189 《医学实验室-质量和能力的专用要求》

ISO15190《医学实验室-要求》

(二)实验室建设及认可指南类文件(部分文件):

CNAS-GL001:2018《实验室认可指南》

CNAS-GL002:2018《能力验证结果的统计处理和能力评价指南》

CNAS-GL004:2018《标准物质_标准样品的使用指南》(2019-2-20次修订)

CNAS-GL005:2018《实验室内部研制质量控制样品的指南》(2019-2-20次修订)

CNAS-GL008:2018《实验室认可评审不符合项分级指南》

CNAS-GL011:2018《实验室和检验机构内部审核指南》

CNAS-GL010:2018《标准物质标准样品证书和标签的内容》(2019-2-20次修订)

CNAS-GL012:2018《实验室和检验机构管理评审指南》

CNAS-GL021:2018《医学领域定性检测能力验证实施指南》(2020年9月1日次修订)

CNAS-GL025:2018《校准和测量能力(CMC)表示指南》

CNAS-GL030:2018《企业内部检测实验室认可指南》

CNAS-GL040:2019《仪器验证实施指南》

CNAS-GL047:2021《医学实验室定量检验程序结果可比性验证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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