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贷款是指通过非正式途径向微型和小型企业、贫困者或贫困者家庭提供融资服务,以扩大这些群体的选择范围,提高其生产性投资,从而增加这些群体的收入和就业机会的金融活动。这种形式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商业银行融资。
有关利息的约定要合法在民间借贷中,借贷双方易产生矛盾的是利息。
法律对此有明确规定:
(1)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以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2)当事人约定了利率标准发生争议的,可以在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的标准内确定其利率标准。
(3)在有息借贷中,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即不得搞高利贷。 如果超过4倍(按现行利率,4倍是百分之29点多)也没关系,多有纠纷时,法院不保护超出部分,但没有纠纷时,就可以获得更高收益。说明这条规定不具备惩罚性。
(4)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否则不受法律保护。 这条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具备一定的惩罚性,如果违反了该规定,有可能被法院判定为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那么,你当初约定的倍数,本来可以主张要回的也可能要不回了。
(5)当事人因借贷外币、台币等发生纠纷的,出借人要求以同类货币偿还的,可以准许。借款人确无同类货币的,可以参照偿还时的外汇牌价折合人民币偿还。出借人要求支付利息的,可以参照中国银行的外币储蓄利率计息。
正规民间借贷一般都是要办理抵押登记的,这样做的好处在于,对于借款方而言,如果办理了抵押登记,抵押物如由抵押人自己占有并负责保管,在抵押期间,没有经过债权人同意,抵押人将不能用着抵押物转让他人。因此,抵押登记办理,可完整的保留债权人对抵押物所享有的权利。
贷款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一定利率和必须归还等条件出借货币资金的一种信用活动形式。广义的贷款指贷款、贴现、透支等出贷资金的总称。
银行通过贷款的方式将所集中的货币和货币资金投放出去,可以满足社会扩大再生产对补充资金的需要,促进经济的发展,同时,银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贷款利息收入,增加银行自身的积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