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对账单是指银行客观记录企业资金流转情况的记录单。就银行对账单的概念来说,银行对账单反映的主体是银行和企业,反映的内容是企业的资金,反映的形式是对企业资金流转的记录。就其用途来说,银行对账单是银行和企业之间对资金流转情况进行核对和确认的凭单。就其特征来说,银行对账单具有客观性、真实性等基本特征。
收入证明是我国公民在日常生产生活经营活动中,所需要的对经济收入的一种证明。一般在办理签证、银行贷款,信用卡等会被要求由当事人单位出具的对经济收入的证明。 注意事项: 一:开收入证明要注意必须的格式。 二:开收入证明必须要盖“鲜章”也就是收入证明复印是无效的。 三:盖的章必须是单位的财务章或者是单位的公章。而且必须是圆章。
存款证明业务是指银行为存款人出具证明,证明存款人在前某个时点的存款余额或某个时期的存款发生额,和证明存款人在银行有在以后某个时点前不可动用的存款余额。
个人存款证明特点:
可以开具的存款凭证包括银行签发的存单、存折、银行卡等有效凭证。
个人存款证明不能流通、不能转让,不能用于质押,不能挂失、不能代替个人权利凭证作为取款、转存、续存、兑付等凭据。
个人存款证明分为时点存款证明和时段存款证明。
个人存款证明适用对象:
有出国留学、探亲、旅游、定居、商务活动等需要并在银行确有存款的个人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