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口贸易操作因为香港采取来源地征税原则,即只有来源于香港本土的利润才需要交纳税收,而来源于香港以外的地方利润则不需课税。很多外贸公司注册香港公司之后,将香港公司作为“中转站”,例如企业与美国公司有生意往来,并取得一定数量的营业收入和利润,如果通过香港离岸公司作中转,由香港离岸公司申请的离岸豁免被税局通过,则无须缴纳利得税。
对于一般的进口贸易主要涉及三种税负:关税、进口税(固定税率17%)、企业所得税,因此直接通过内地企业来操作贸易税务成本较高。如果企业通过香港离岸公司来操作贸易,可以灵活控制交易价格,减少税负。例如通过香港离岸公司调低进口价格来降低关税及进口税的完税价格,或者通过香港离岸公司抬高进口价格来降低企业所得税。
澳门避免双重征税
《内地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第四议定书于2019年11月28日在澳门正式签署,香港与澳门于2019年11月签订的性避免双重课税安排已经于2020年8月18日正式生效。澳门与多地签署避免双重征税协议之后,保证了澳门公司的税务支出不比重复征收,澳门公司可享受协定优惠税率,对于澳门公司经营发展外贸业务具有重要的意义。
澳门是采用“地域来源”原则征税,所有在澳门产生或得自澳门的利润均须征税。澳门税务有主要分三大种税项,分别为所得补充税(利得税)、职业税(薪俸税)及房屋税。1999年澳门回归后,在税制及公司对外宣传上一直很低调,其实公司在澳门注册,可以享受在税率上的优惠,目前利得税的税率12%,低于香港的16.5%及新加坡的17%,而且可以在股东分红前分配利润前(小于60万澳币)不用交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