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筑地基详细地质勘察阶段,对需要支护的工程宜按下列要求进行地质勘察工作:
1、地质勘察范围应根据开挖深度及场地的岩土工程条件确定,并宜在开挖边界外按开挖深度的1~2倍范围内布置勘探点,当开挖边界外无法布置勘探点时,应通过调查取得相应资料。对于软土地质勘察范围尚宜扩大;
2、基坑周边勘探点的深度应根据基坑支护结构设计要求确定,不宜小于1倍开挖深度,软土地区应穿越软土层;
3、地质勘察点间距应视地层条件而定,可在15~30m内选择,地层变化较大时,应增加勘探点,查明分布规律。
地质勘察的方法主要有:研究既有资料、地质测绘、地质物探与勘探、地质室内试验.地质野外现场或原位试验、地质长期观利,勘查资料的室内整理。
收集和研究建筑区域内既有的有关资料,不仅是外业工作之前准备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地质勘测的一种主要方法。特别是在既有资料日益丰富、遥感技术日益先进的今天,这种方法显得越来越重要。
勘探是地质曲利的重要方法,是活的深部地质资料必不可缺少的手段。在进行地质勘察时,应充分利用地面调查测绘资料。分析勘察成果,以避免判断的错误。地质勘察主要有物理勘探。挖探。钻探等几类。
我国地质勘察行业发展的内外部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只有顺应时代要求,持之以恒深化改革,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地质勘察行业转型升级的关键在于加强行业产品创新,推动行业与相关产业的融合发展,实现服务内容的多元化和服务对象的社会化。其方法路径是:通过实现基础理论由地质科学向地球系统科学转变驱动行业转型,创新服务形式、创造有效需求实现行业升级,引导国有地质勘察单位改革进一步激发行业发展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