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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备用信用证,价格低,与多家银行稳定合作

价格:面议 2024-08-24 11:25:02 212次浏览

信用证有效期同晚装运期的关系

1、装运期或迟装运期:即卖方将全部货物装上运输工具或交付给承运人的期限或迟日期。(提单的出单日期即开船日不得迟于信用证上规定的有效期,若未规定有效期日期,则装运日期不得迟于信用证的到期日)

2、到期日:也就是信用证有效期。(承运人即卖方在向银行提交单据时,不得迟于此日期,因此承运人应在此日期之前将提单交到卖方手中,以便其及时向银行交单议付。)

3、交单期:即运输单据出单日期后必须向信用证指定的银行提交单据要求付款、承兑或议付的特定期限。(信用证中如有规定,必须在规定的有效期内交单;如没有规定,则迟于运输单据日期21天内交单;但两种情况下,单据还不得迟于信用证的到期日提交)

4、双到期:信用证规定的迟装运期和议付到期日为同,或未规定装运期限,实践上称之为双到期(原则上信用证的到期日与迟装运期应有一定的间隔,以便承运人有时间办理制单、交单、议付等工作,但如果出现双到期情况,承运人应注意在信用证到期日前提早几天将货物装上运输工具或交给承运人,以便有足够的时间制备各种单据、交单和办理议付等手续。)

即期信用证(Sight Credit),是指开证行或付款行收到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汇票和单据后,立即履行付款义务的信用证。国际贸易结算中使用的大部分是即期信用证。

是指受益人根据信用证的规定,可凭即期跟单汇票或仅凭单据收取货款的信用证。

在国际贸易中,远期信用证因其是出口商及其银行对进口商的一种融通资金的方式,所以很受进口商的青睐,客户对远期信用证的需求也越来越大。然而由于远期信用证项下付款时间较长、国家风险、资信风险、市场状况等不易预测,银行一旦承兑了汇票,那么它的责任就由信用证项下单证一致付款责任转变为票据上的无条件付款责任,这就使得远期信用证比即期信用证具有更高的风险性。中国人民银行也正是出于这种高风险性的考虑,于1997年专门下发文件对各商业银行提出了具体要求,以规避其风险。

防范风险的关键在于开证行严格按照内部规章制度对开证申请人做的审查:

1.审查开证申请人资格及开证条件;

2.调查开证申请人的这几期业务经营状况,资产质量及负债状况、信用等级,已开证未付汇情况记录及原因等情况;

3.审查开证担保人的合法性、经营状况、盈利情况、负债状况和资产流动性情况;

4.了解受益人的资信情况、生产能力及以往的业务合作情况,尤其对金额较大的信用证交易,更要加强对受益人资信的调查。因为受益人的资信直接影响到此笔业务的成败。有的受益人伪造单据进行诈骗,出口货物以次充好,以少充多或与进口商相互勾结联合欺骗银行。因此对受益人资信的调查也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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