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领域仅存的四个保证金之一,其核心作用是施工项目中,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预付款后,为保障乙方按质按量进行工程实施,而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保证金。根据《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预付款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保函的形式缴纳。
所需资料:(以下清单为基本通用资料清单,根据银行不同有部分增减)
资料名目(共计一式两份)
1、招标文件(保函格式 标底价,工期,评标方式,工程内容,保函比例等)
2、中标通知书
3、施工合同(未签订可不用提供)
4、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6、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年检过的)
7、贷款卡
8、企业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年检过的)
9、企业资质证明
10、近期财务报表,前三年的审计报告
11、企业章程
12、注册资本验资报告
13、税务登记证(国、地正副本)
14、既往工程业绩及证明材料
15、申请书 协议等法律资料由我方提供
要求:年检过的 全部盖公章 严格按份数提供
银行办理履约保函时需要注意以下三方面:
,金额与期限。履约保函应约定赔付金额的上限。该金额通常为基础交易合同金额的5%-10%。工程履约保函还应约定减额条款,担保责任金额随着工程量的增加而相应减少。履约保函的有效期应与卖方或承包商承担交货或竣工义务的期间相匹配,一般于基础交易合同生效之日生效,但也有例外。就贸易履约保函而言,如基础交易合同约定买方应先行申请开立信用证,卖方自收到信用证之日起负有交货义务,则保函应自该日起生效。履约保函通常约定于特定日期失效,或于买方或业主终验收合格之日失效。在后一种情形下,由于存在延迟履行、瑕疵履行的可能,因此何时验收合格实际上是不确定的,担保银行承担的风险相对较大。
投标保函,一般是指银行投标保函,指在投标时,由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交的,一般是和投标文件一起提交,由银行信用担保,保证投标人不提前撤回投标、中标后及时签定合同及缴纳履约保证金、不擅自修改条款、及不得提高中标价格等等的银行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