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资料收集:通过实地调查和资料查阅等方式收集风险评估所需基础资料;
其次,风险点调查,通过征地前告知、确认、听证等程序,了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点,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特别是利益群体的意见,进行走访、座谈,识别征地风险点;
第三,组织评估,在了解相关情况后,做出实施征地、暂缓征地和停止征地的决定,对于准予实施的征地行为,同意组织材料进行建设用地报批;对暂不予实施的征地行为,待各方充分沟通,解决风险点问题,征得群众理解后再进行评估。如矛盾可以化解,则可实施征地,否则应停止征地行为;第四,制定工作预案,对于评估出的不稳定隐患,制定出化解和应急处置工作预案,由评估责任主体实施。
目前评估方法以听取群众意见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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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赖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