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料
1.国外:产地证书、动植检证书。
2.国内:是否在国家允许进口列表内、进口商是否有食品进出口的资质、国内进境动植检证明。
二、流程
签订合同→食品中文标签审核(货物到港前开始办理)→备货→准备单证→发货到港→换单→报检→报关(审价、查货)→交税→贴标签→申请商检查验→货物放行。
三、冷冻产品进口注意事项:
冷冻食品进口对于收货人需要具备相应资质。
进口冷冻肉类食品申请单位清关、报检、报关应当向初审机构提供下列材料:
(一)申请单位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输入动物需要在临时隔离场检疫的,应当填写《进境动物临时隔离检疫场许可证申请表》;
(三)输入动物肉类、脏器、肠衣原毛(含羽毛)、原皮生的骨、角蹄、蚕茧和水产品等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定点企业生产、加工、存放的,申请单位需提供与定点企业签订的生产、加工、存放的合同;
(四)按照规定可以核销的进境动植物产品,同一申请单位第二次申请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附上《检疫许可证》(含核销表);
(五)办理动物过境的,应当说明过境路线,并提供输出国家或者地区检疫部门]出具的动物卫生证书(复印件)和输入国家或者地区检疫部门出具的准许动物进境的证明文件;
(六)因科学研究等特殊需要,引进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第五条款所列禁止进境物的,必须提交书面申请,说明其数量、 用途、引进方式、进境后的防疫措施、科学研究的立项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