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银行机构zui低注册资本要求
1、持牌银行的zui低资本要求(包括缴足款股本及股份溢价帐结余)不低于3亿港元,香港持牌银行的客户存款总额规模不得低于30亿港元及资产总额40亿港元。
2、有限制牌照银行的zui低资本要求(包括缴足款股本及股份溢价帐结余)不低于1亿港元。
3、接受存款公司的zui低资本要求(包括缴足款股本及股份溢价帐结余)不低于2,500万港元。
香港认可机构进入市场的形式:申请香港银行牌照或有限制牌照银行的境外申请人可透过分行或在本港成立为法团的附属机构形式进入香港的银行业市场。自1977年起,香港只接受在本港成立为法团的附属机构注册为接受存款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