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火与启动
锅炉在升火前应进行全面检查,包括燃烧器及有关附件和管道等是否完整良好,操作是否灵活。所有检查无异常后,锅炉方可上水升火。
锅筒应上水至正常水位,先打开所有风、烟道挡板。开动送风机,对炉膛及烟道通风吹扫,吹扫时间不得少于0.5分钟,然后启动燃烧器的点火装置。燃烧器点火调试应由燃烧器制造厂家或代理商派专人负责,待调试合格后,方可与锅炉一起投入正常运行。
磨煤机启动后注意检查煤火检是否正常返回,磨出口煤粉管线温度大于70℃才允许增加给煤量(三台磨运行启动第四台磨煤机时,磨出口煤粉管线温度大于80℃才允许增加给煤量,防止炉膛剧烈振动)。给煤量增加到5.0kg/s以上时方可全停本排油枪
燃气锅炉正常运行中,燃油系统及油枪备用状态良好,发现锅炉燃烧不稳定立即投油助燃。
燃气锅炉灭火后,未经锅炉通风严禁投入油枪运行。
确认燃气锅炉已经灭火,MFT未动作时,紧急停炉,并检查确认两台一次风机、4台磨煤机、16只油枪已停止运行。
燃气锅炉跳闸或正常停运后要立即进行炉膛通风吹扫,将炉内未燃尽的煤粉和可燃性气体及时抽走。并及时关闭锅炉供、回油手动总门,防止油枪向炉内泄漏燃油。
锅炉按燃料划分有燃煤、燃油、燃气锅炉等类型。目前,燃煤锅炉以其占地面积大,煤灰粉尘、噪音、污水严重等缺点,在一些城市正逐步被燃气锅炉所取代。“忠-武”天然气主管线以及“荆-襄”天然气支管线落实后为燃煤锅炉改燃气锅炉提供了充分的燃料准备。现就燃煤锅炉改造成燃气锅炉在技术上是否可行,经济上是否划算做一个初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