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目的港提货指南
A、在船到目的港前2-3天内,目的港代理会通知收货人,作为被通知的一方,收货人应该提供正确的并且在正常的工作日可以联系得上的通讯方式。同时收货人也可以按照提单上显示的代理资料,在船到港前主动向目的港代理查询货物的到港信息。
B、如果货物已确认到港,收货人可以与代理联系换单、交费事宜,然后收货人可以在当地委托报关行来办理清关手续,或者也可以委托目的港代理来处理。
C、办理货物通关完毕并向我司代理交付目的港相关费用后,收货人可以携带D/O单到我司代理指定的仓库提货。
D、注意,目的港清关护照必须与提单标注的收货人一致,并准备详细的英文货物清单。通关文件各目的港都有所不同,以当地海关要求为准。
E、收货人应提前将通关所需的文件寄给代理,通关后代理会将货物送至收货人指定地点,但是预付的到门费用只包括车上交货的费用,如需搬运应另付相应的搬运费。
私人物品清关注意事项
A、到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英国、法国、德国的木箱包装及木质物品需要办理熏蒸检疫手续,如熏蒸澳洲到门货,澳洲海关要求CNEE填写一包装声明。
B、以下物品的不可携带出境
1. 伪造的货币及伪造的有价证券
2. 对中国政治、经济、文化、道德有害的印刷品及涉及国家秘密的手稿、胶卷照片、录音带等。
3. 珍贵的文物及禁止出境的文物
4. 濒危的和珍贵的动物、植物(均含标本)及其种子和繁殖材料。
C、以下物品出境时有限量
1. 金银制品不可超过50克
2. 烟酒不得超过自用合理数量(1-2)。
3.新西兰的私人物品不能含有任何的商业货物(供零售),纳税货物(烟酒类)和任何应做检疫的货物(像食品,肉类和饮料等),否则将遭到当地海关的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