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一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个体工商户,缓缴个人所得税的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价格:面议 2020-08-18 03:08:09 391次浏览

个体工商户缓缴个人所得税的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答: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个体工商户在2020年剩余申报期按规定办理个人所得税

经营所得纳税申报后,可以暂缓缴纳当期的个人所得税,延迟至2021年申报期内一并缴纳。

其中,个体工商户实行简易申报的,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暂不扣划个人所得税,

延迟至2021年申报期内一并划缴。

店铺已到期,升级请联系 13922833160
联系我们一键拨号19822971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