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进口一般是属bai于比较负责的,一般需要清关资料du如下:
1.普通食品进口,进zhi口企业应当持外贸合同,f票,箱单,提dao单等必要的凭证和相关批准证明文件向报关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报检。
2.若进口动植物源性食品,应根据产品不同要求提供相应的《动植物检验检疫许可证》、外商出口国出具的检验检疫证书、卫生证书、原产地证等。
3.若进口预包装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的,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等,且报检时需要提供食品中文标签样张和外文原标签及翻译件。
4.若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或者首次进口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进口商应当向国务院为什么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安全性评估材料
5.凡以保健品名义进口的进口食品,必须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合格取得《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后方能进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