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幕墙(reflection glass curtainwall),是指由支承结构体系可相对主体结构有一定位移能力、不分担主体结构所受作用的建筑外围护结构或装饰结构。墙体有单层和双层玻璃两种。玻璃幕墙是一种美观新颖的建筑墙体装饰方法,是现代主义高层建筑时代的显著特征。
明框玻璃幕墙是金属框架构件显露在外表面的玻璃幕墙。它以特殊断面的铝合金型材为框架,玻璃面板全嵌入型材的凹槽内。其特点在于铝合金型材本身兼有骨架结构和固定玻璃的双重作用。
明框玻璃幕墙是最传统的形式,应用最广泛,工作性能可靠。相对于隐框玻璃幕墙,更易满足施工技术水平要求。
《JGJ 102-2003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主要内容:根据建设部建标[2000]284号文件的要求,规范编制组在广泛调进研究,认真总结工程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外先进标准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96进行了修订。
玻璃条件
1、 玻璃幕墙应采用反射比不大于0.30的幕墙玻璃,对有采光功能要求的玻璃幕墙,其采光折减系数不宜低于0.20。
2 、框支承玻璃幕墙,宜采用安全玻璃。
3、 点支承玻璃幕墙的面板玻璃应采用钢化玻璃。
4 、采用玻璃肋支承的点支承玻璃幕墙,其玻璃肋应采用钢化突层玻璃。
5、 人员流动密度大、青少年或幼儿活动的公共场所以及使用中容易受到撞击的都位,其玻璃幕墙应采用安全玻璃;对使用中容易受到撞击的部位,尚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