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注册所需材料:
1、《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4、公司营业执照、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的复印件;
5、分公司营业场所证明;
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总公司的经营范围。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