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高温压力容器用碳钢A515/A515M-10
1、适用范围:
1.1、本标准主要用于中、高温焊接锅炉和其他压力容器用碳—硅钢板。
1.2、本标准中的钢板分为以下三个强度级别:
级别U.S.(SI)
抗拉强度Ksi(MPa)
60(415)
60~80(415~550)
65(450)
65~85(450~585)
70(485)
70~90(485~620)
1.3、钢板的厚度仅受化学成分满足规定力学性能要求的能力限制,但现在通常将按本标准供应的厚度限制如下:
级别
厚度,in(mm)
60(415)
8(200)
65(450)
8(200)
70(485)
8(200)
1.4、对于由卷板所生产的、且未经热处理或只做了消除应力处理的钢板,包括附加实验要求以及提交附加实验结果报告在内,应适用A20/A20M标准的附加要求规定。
1.5、无论以英寸—磅或SI单位表示的数值都应视为标准值。在本标准正文中,SI单位在括号内示出。由于两种单位制的数值不可能做到的相等,故必须独立地分别采用之,如加以混用,将导致与本标准的不一致
2、引用标准:
2.1、ASTM标准:
A20/A20M 压力容器用钢板通用要求
A435/A435M 钢板超声波直射检验
A577/A577M 钢板超声斜射波检验
A578/A578M 特殊用途轧制钢板超声直射波检验
3、一般要求和订货须知
3.1、按本标准供应的钢板应符合A20/A20M标准的要求。这些要求包括试验和复试的方法与程序,尺寸和重量的允许偏差,质量和缺陷的修补,标志和装载,以及订货信息。
3.2、除了本标准规定的基本要求外,为满足最终使用要求而需要附加的控制、试验或检验时,可采用若干补充要求。
采购方应参照本标准的补充要求和A20/A20M标准中的详细要求。
3.2、如本标准的要求与A20/A20M标准中的要求相抵触时,则以本标准中的的要求为准。
3.4、卷板在加工成为成品钢板之前不受本标准质量评定的制约。由于卷板生产的钢板意指:它也已从卷板切割成为单张钢板。钢材加工场应对把卷板加工成为成品钢板所有涉及到的作业进行直接的控制或负全责。这样的作业,包括:开平、展平、切割成钢板、试验、检查、调质、热处理(如适用时)、包装、标志、发货装运以及合格证书。
注:对于从卷板生产的、且未经热处理或只作了消除应力处理的钢板,对每一作质量评定卷板需报告三个试验结果。A20/A20M标准中规定了有关卷板生产钢板的附加要求。
4、材料和制造:
4.1、炼钢工艺—钢应为镇静钢,并应按粗奥氏体晶粒度的工艺生产。
5、热处理:
5.1、厚度小于或等于2in(50mm)的钢板通常以轧制状态供货,也可按正火或消除应力处理,或以正火加消除应力处理订货。
5.2、厚度大于2in(50mm)的钢板应进行正火处理。
6、化学成分要求:
6.1、除按A20/A20M标准中补充要求S17真空碳脱氧钢的规定外,钢的化学成分应符合表1、2的规定。
7、力学性能要求:
7.1、拉伸试验要求—钢板的拉伸性
表1化学成分
元素
成分%
60(415)级
65(450)级
70(485)级
C1
板厚≤1in(25mm)
≤0.24
≤0.28
≤0.31
>1~2in(25~50mm)
≤0.27
≤0.31
≤0.33
>2~4in(50~100mm)
≤0.29
≤0.33
≤0.35
>4~8in(200mm)
≤0.31
≤0.33
≤0.35
>8in(200mm)
≤0.31
≤0.33
≤0.35
Mn
熔炼分析
≤0.90
≤0.90
≤1.20
成品分析
≤0.98
≤0.98
≤1.30
P1
≤0.025
≤0.025
≤0.025
S1
≤0.025
≤0.25
≤0.025
Si
熔炼分析
0.15~0.40
0.15~0.40
0.15~0.40
成品分析
0.13~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