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选址的考虑因素 :
厂地址占面积出分生区产别列,仓库区、废料场及生活区占地;
筑建全厂总面积;
筑建全厂总积体;
全工职厂总数人,最大工作班的职工人数;
物货量输运年,运入和运出的数量;
各主要种原料,燃料与材料的消耗量;
排废量出料年总;
需用电力及第二(设备)电源用电量及电压等;
大最平及产气蒸均用生量、压力,温度等;
采用蒸气暖量;
生产,消防及生活用水量;
生产污量水排水;
煤气,氧气,乙炔等需用量;
人总活生区口数、单身与家属的人口数;
生活区总建面积筑,单身,家属宿舍及公共福利设施建筑面积;
生活区水、电、蒸汽等需用量。
质性对产生厂的特殊要求址;
作项目生产协及条件;
全平置面厂总布草车包括图各间组成,外形、面积及厂内外运输方式。
高层厂房以高度24m为起算高度,是根据下列情况提出的:
(一)登高消防器材
我国不少城市尚无登高消防车,只有少数城市(如北京、上海等)配备了为数不多的登高消防车,其中引进的曲臂登高消防车,工作高度为24m左右,我国定型生产的CQ28型曲臂登高消防车,其高度为23m,24m以下的厂房尚能利用此种登高消防车进行扑救,再高一些的厂房就不能满足需要了。
(二)消防供水能力
目前我国城市消防队大多是配备解放牌消防车,这种消防车在最不利情况下直接吸水扑救火灾的高度约为24m左右。
签订厂房出租合同该注意的问题:
一、明确出租方、承租方的主体资格。出租人应当是对厂房拥有产权或者是法律上认可的房屋合法代管人或权利人。有些厂房的产权归属于上级公司或集团公司,企业只享有使用权,因此企业在出租时必须征得上级公司或集团公司的书面同意。承租人如果是企业,出租人必须查验承租人的营业执照、相应的生产经营资质证书、生产经营范围等。承租人如果是个人,出租人应当查验承租人的身份证,并对其资金、信用等情况进行了解。
二、双方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的条款应包括:双方的名称、住所;厂房坐落、面积、附属设施;厂房用途;租赁期限、租金数额、支付方式;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途径等。
三、租赁合同履行中的注意事项:租赁厂房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符合原规划设计的使用性质、安全生产条件和防火等级,未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租赁双方均不得擅自改变租赁厂房的生产使用性质。承租方应当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其营业执照按规定进行年检后,将营业执照的复印件送交出租方备案。
另外,承租人在租赁期间转租厂房的,如果原租赁合同中约定可以转租的,那么根据约定处理。如果对转租没有约定的,承租人转租厂房应当取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否则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在转租过程中承租人和次承租人也要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生产、消防等安全管理职责。
厂房租赁中介方式流程:1、接受客户租赁委托;2、详细了解客户需求;3、查找推荐基本楼盘;4、安排客户现场勘察;5、业主、客户提出各自条件;6、协商达成初步意向;7、业主、客户双方签署临时租赁协议,客户交纳租赁诚意金;8、双方备齐法律文件,签订《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支付租赁费用、经纪方佣金,租赁所登记备案;9、业主方结算物业管理费、水电等费用;10、交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