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出口的布置
商住楼中住宅的疏散楼梯应独立设置。塔式高层建筑的两座疏散楼梯宜独立设置,当确有困难时,可设置剪刀楼梯,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剪刀楼梯间应为防烟楼梯间。
②剪刀楼梯的梯段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实体墙分隔。剪刀楼梯是垂直方向的两条疏散通道,两梯段之间若没有隔墙,则两条通道是处在同一个空间内。一旦楼梯间的一个出入口进烟,就会使整个楼梯间充满烟雾。为了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在两个楼梯段之间设分隔墙,使两条疏散通道成为相互隔绝的独立空间,即使有一个楼梯进烟,也能保证另一个楼梯无烟,这样就提高了剪刀楼梯疏散的可靠性。
剪刀楼梯应分别设置前室。塔式住宅确有困难时可设置一个前室,但两座楼梯应分别设加压送风系统。就是说,当剪刀楼梯的两个入口合用一个防烟前室时,它的加压送风量和送风口设置数量,应按两个楼梯间的要求叠加计算,以保证发生火灾时,前室有可靠的送风和足够的风量,阻挡烟气的进入,使防烟楼梯间前室发挥应有的作用。
高层工业建筑
1、安全出口布置
为了在发生火灾时,能够迅速、安全地疏散人员和搬出贵重物资,减少火灾损失,在设计建筑物时必须设计足够数目的安全出口。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且易于寻找,并应设明显标志。
2、安全出口数目
对厂房、库房安全出口的数目规定是:
(1)厂房安全出口的数目不应少于两个。但符合下列要求的可设一个:
① 甲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100m2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5人。
② 乙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150m2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10人。
③ 丙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250m2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20人。
④ 丁、戊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400m2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30人。
高层建筑内设有固定座位的观众厅、会议厅等人员密集场所,其疏散走道、出口等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厅内的疏散走道的净宽应按通过人数每100人不小于0.80m计算,且不宜小于1.00m;边走道的最小净宽不宜小于0.80m。
厅的疏散出口和厅外疏散走道的总宽度,平坡地面应分别按通过人数每100人不小于0.65m计算,阶梯地面应分别按通过人数每100人不小于0.80m计算。疏散出口和疏散走道的最小净宽均不应小于1.4m。
高层建筑地下室、半地下室的人员密集的厅、室疏散出口总宽度,应按其通过人数每100人不小于1.00m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