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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函金额与有效期的常见约定

刘经理    2025-11-22 11:04:34    73次浏览

1. 金额约定(按工程合同比例或固定金额)

投标保函:通常为投标报价的 1%-2%(不超过 80 万元,按招投标法规定);

履约保函:一般为工程合同总价的 5%-10%(大型工程可协商降低);

预付款保函:与业主支付的预付款金额一致(通常为合同总价的 10%-30%);

质量保修保函:多为合同总价的 3%-5%(与质保金比例一致)。

2. 有效期约定(避免 “无限期责任”)

投标保函:至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30 日(或合同签订之日);

履约保函: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或缺陷责任期届满),通常约定 “竣工验收合格后 30 日 / 60 日失效”;

预付款保函:至预付款全部抵扣完毕(或工程进度达到约定比例,如完成 70% 工程量);

质量保修保函:至缺陷责任期届满(通常为工程竣工后 1-2 年,按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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